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土地的使用日益紧张,与此同时对能源的需求也越发紧迫。为能源危机,我国加大了石油管道建设的力度,通过对我国的油气输送能够很好的解决我国的能源危机,例如为了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我国同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 签订了石油管道建设的协议。我国管道公司在参建的石油管道建设中经常面临的问题是在项目施工中因石油公司或 石油公司没有提前合法的取得土地使用权,产生了土地使用权纠纷导致停工,工程的停滞、设备的停放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业主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是顺利运行项目的关键因素。石油公司在我国进行国内段管道建设时同样面临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由于我国的土地都归 或集体所有,石油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面临着复杂的审批流程,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地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设定抵押或租用后地下土地的使用也随之抵押,这就对我国管道 建设产生着不利的影响。
石油公司如何能 加合法的取得我国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我认为应将该种的用地单独规定出来,确立地下空间使用权,对地下空间使用权的规定,有相对完善的立法一是以 为代表的单独制定空间权立法,一种是以德国的民法模式为代表,空间使用权制度在民法典中设立了专门的一章。而我国没有对土地地下空间使用权的立法,这不利于我国土地的合理使用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石油管道建设中,没有对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合理规定就容易产生土地使用权纠纷不利于管道的 建设。
本文立足于解决我国石油管道建设中石油公司如何合法的取得我国土地使用权,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问题,对完善我国土地地下空间使用权的立法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通过完善立法并将立法应用到实际项目运作中去能够使石油管道建设 加 、,从而 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